根據教育部有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特製定2023年物理與電子科學2博士研究生覆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客觀評價,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養、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覆試錄取工作應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五)發揮覆試的選拔作用。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結合學校和生源特點,進一步發揮覆試的選拔作用。
二、覆試方案及安排
(一)進入覆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進入覆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外國語成績不低於48分,各門業務課成績不低於60分。
(二)覆試名單的確定
博士研究生覆試實行差額覆試,覆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計劃之比(簡稱覆試比例)為3:1。覆試考生人數=導師招生計劃×3。
上線考生人數超過覆試考生人數時,根據覆試考生人數在報考同一導師的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覆試名單;上線考生人數等於或少於覆試考生人數時,按實際上線考生人數確定覆試名單;導師有招生計劃但沒有上線考生時,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可從相關專業的其他導師上線考生中調劑。接收調劑考生應堅持擇優的原則,擇優辦法可參考考生的初試成績、科研、獲獎等情況進行選拔。調劑人選的確定應徵得調入導師、調出導師及考生本人的同意。
各二級招生單位負責公佈調劑缺額等信息,5月10日前各二級招生單位確定調劑覆試名單,並報研究生院審核。調劑覆試比例不超過3:1。
(三)覆試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覆試原則上採取現場覆試的方式。
(四)覆試時間地點
5月12日下午15:00,1三樓326室。
(五)覆試程序及內容
資格審查:5月12日上午10:00。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覆試。(資審包括核對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生證等)。
繳納覆試費:考生通過網絡繳納覆試費,覆試費標準為120元/人次。考生應在5月11日12:00前繳納覆試費,逾期不交費者視為主動放棄覆試資格。
覆試的主要形式:面試。面試成績即為覆試成績。覆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考察。
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120分。
思想政治情況考核:根據考生提供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覆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附件2),在覆試期間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在各二級招生單位公佈的覆試結果中備註為擬錄取的考生,應在覆試結果公佈後7天內將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掃描件提交到各二級招生單位。《湖南師範大學研究生體格檢查表》附後(附件3)。
體檢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三、總成績核算辦法
(一)一志願考生的總成績為初試總成績與覆試成績之和,即總成績=初試總成績+覆試成績。
(二)調劑考生的總成績核算辦法: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覆試成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面試成績低於120分;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情況考核結果被評定為不合格。
最後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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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