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購置審批、出入庫和使用等工作信息化管理要求,提升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據《湖南師範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經學校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批准,我校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正式啟用。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1、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正式啟用後,所有實驗室化學品申購審批、出入庫和使用管理工作均在系統中完成,教師憑系統打印的藥品清單和供貨商開具的發票報賬,報賬審批簽字流程和要求不變。
2、教師申購化學品時,須在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中按要求填寫申購信息,其中易制毒危險化學品須同時上傳公安部門的審批文號。管制類危險化學品須經2和學校審批通過後,才能從具備資質的公司採購,購回的藥品須入庫到申購時填報的房間藥品櫃或倉庫。管制類危險化學品只能由倉庫管理員入庫到倉庫,使用時由申購教師從倉庫領用,單次沒有使用完須按要求送回倉庫存儲。管制類危險化學品入庫時須張貼系統打印的二維碼標簽。
3、科研用非管制類化學品由教師申購後自動形成訂單,無須2和學校審批,申購人對申購藥品的購買、出入庫、存儲和使用負責。教學用非管制類化學品由教師預申購,2採管員彙總並完善信息,實驗教學中心負責人審批通過後形成訂單,由2倉庫管理員簽收後統一入庫到倉庫,使用時由教師從倉庫領用。